上海车险今起实行“见费出单”
上海保监局决定从今日开始在上海市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以进一步规范车辆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财产保险市场健康发展。保险业监管部门称,“见费出单”指保险公司在全额收取车险保费和代收车船税后向客户出具保单和开具保费发票的过程。在车辆投保过程中,“见费出单”必须在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实时管理下完成。“见费出单”的适用范围包括,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包括直接业务和中介业务、电销业务、招投标业务、大宗业务等。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陈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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