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全面实现车险见费出单
为统一解决长期困扰财产险行业的车险应收保费问题,进一步规范车险市场秩序,降低财产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大连保监局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在辖区内成功实施了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见费出单”制度的实施得到了辖区内各财产险公司的广泛响应,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财产险公司前期的系统改造、操作人员培训和保监局的验收工作于2008年10月底基本完成。2008年11月1日起,大连地区各财产保险公司全面实行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制度。
来源: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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