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式”执法 7种情况下不再收到罚单
昨天, 深圳市交警宣布从3月1日起全面推行“敬告式”执法,在触犯七类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市民将不再收到“罚单”。
全面“敬告” 正式实施
据深圳市交警局交通管理处处长刘晓定介绍,从3月1日起,深圳市交警局将针对7类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交通违章行为的“敬告式”执法从试行改为正式实施,实施范围也由特区内推向特区外。这意味着,驾驶者在7种情况下不再收到罚单。
“敬告式”执法主要是针对7类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从去年8月8日试行以来,受到深圳驾驶者和外地驾驶者的欢迎。
据介绍,此交通违法行为包括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通行标志的、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标线、未按规定黏贴实习标志的、在前后窗悬挂和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等7种未影响其他车辆和道路安全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简化缴纳罚款程序
刘晓定表示,深圳市交警局还将进一步拓展交通违法邮寄业务,当事人在接到邮局寄出的“交通罚单”后,可直接到银行缴纳交通罚款,而无需到交警部门处理。同时,当事人也可以直接拨打邮政局客户专线电话11185咨询,邮局可为其上门服务,送“罚单”的同时,代办缴款。
此外,深圳市交警局还全面实施、下放事故救助金申请受理权限、扩大路边停车范围、夜间开入公交专用道等其他便民措施。
7种情况下不再收到罚单
1.本市以外的驾驶员驾驶外地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通行标志的;
2.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压标线,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
3.机动车靠右侧边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经教育后立即驶离的;
4.除机动车驾驶证被扣外,机动车驾驶人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但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查证属实的;
5.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黏贴实习标志的;
6.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7.其他未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且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大洋网 作者 刘启达 廖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