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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借他人出险不能重复索赔

  • 时间:20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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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开自己的车出了事故,拿着朋友的7万元赔偿,车主再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全赔被判败诉,日前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只赔付4050元。

春节时李先生将车借给朋友开出了交通事故,经武汉市物价局定损为74050元。其朋友赔了他7万元钱,李先生要求保险公司全赔,保险公司表示不能重复理赔,只承担总损失扣除第三者已赔偿的部分,即4050元。

李先生表示不服并提起诉讼,日前一审法院判决李先生败诉,保险公司只用赔405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保险法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业内提醒

保险只补偿不赚钱

某财险公司合规部刘女士介绍,保险只起到补偿作用,尽可能减少被保险人的损失。假如投保人想通过保险来获得比损失更多的钱,是不可行的。

她解释道,假如李先生刻意隐瞒已经从第三者即朋友那里获得赔偿,从而向保险公司全额索赔,也行不通。因为保险法有规定,由第三者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即使保险公司赔给车主全额,之后它也可依法找车主的朋友把全额要回来。

来源:《武汉晨报》  记者 包慧 通讯员 李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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