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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开公交撞死路人 遇害家属获78万保险赔款

  • 时间:20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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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巴士公司已经派人到被公交车撞死的孙国富家中献花篮,并慰问家属,公司领导表示将于今天上午9点与遇难者亲属商谈赔偿事宜。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受害人生前投保了三份保单,昨天下午他的家属已经领到了78万元的巨额保险赔款。

最新进展

大儿子有智障小女儿才5岁

孙国富妻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南京龙蟠路赞成湖畔居小区孙国富的家。孙家客厅内摆设了灵堂,灵堂前也摆了不少花篮。孙国富的妻子方女士眼睛红肿,面容憔悴,嗓子已经嘶哑。客厅内还坐着不少前来悼念的亲友。“我们在这里要陪陪孙国富的妻子,她太伤心了,有谁能接受这个现实啊!“孙国富的一名朋友说:“孙是个大好人,很能吃苦,年轻时候可怜,在矿上拉板车,后来才到南京打拼的,打拼的10年间一直是租房子住,好不容易才买了房子,没住两个月,人就走了,丢下老小。“

在场的亲友中,有的和孙国富只打过一次交道,得知孙发生意外,也来悼念。“人是被拖死的,太惨了,这几天就像做噩梦一样,想都不敢想,比起正常死亡,我们一家人心理承受的痛苦要多得多,在精神上伤害太大,有的事情至今不敢告诉家中老人。“方女士说,丈夫出事后一直没有把事情告诉他的老母亲,后来老母亲察觉到其他儿女都往南京赶,捂是捂不住了,只好告诉老人,他还在抢救中,老人有病,根本承受不起这样的伤悲。方女士说,有智障的大儿子虽然23岁,但患有癫痫,平时是要有人照顾的,每年看病花费都要两三万,正是因为大儿子有智障,孙国富和方女士才生了二胎,是个女儿,才5岁大。“一个无辜的人就这么走了,谈到赔偿,人是不能还给我了,只能从经济上要求赔偿“,方女士说,目前他们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列出了赔偿范围主要是孩子抚养、老人赡养及丧葬费,她认为还要加上精神损害赔偿,但还没有算好具体赔偿金额。

中北公司到孙国富家中送花篮

答应负责部分赔偿

“昨天上午,南京中北公司派人上门送来了悼念花篮,上门安慰,但是没呆多久就走了,我们要求商谈赔偿事宜,但来的人没有明确说法。“孙国富的侄子告诉记者,由于没有得到明确的赔偿答复,他们就去中北公司找领导,但是从上午到下午没有找到一个能说上话的领导出面。昨天下午4点,记者来到中北公司门口看见,大约20余名孙国富的亲属在这里讨要说法,还拉起了横幅,多名警察和保安在现场维持秩序,亲属们情绪比较激动。“这样回避我们实在气人,其实我们并不想闹事,也知道这样封门是不对的,但是事情发生几天了,领导总得给个说法,我们无法冷静下来。“孙国富的侄子说,对方以刑事案件还没有结案为由暂不谈赔偿事宜。“我们作为死者亲属,当然希望事情尽快解决,“死者的一名亲属说:“对方领导不照面,让我们很担心。“昨晚6点多钟,记者从孙国富侄子口中获悉,当天下午4点钟以后,中北公司一名副总出面了,答应他们今日上午9点商谈赔偿事宜,得到领导答复后,他们相继撤离。

中北公司方面的一名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事情发生还不足两天,在民事赔偿方面,考虑王建强的家境状况,公司会负担部分赔偿份额,但是这不是一起普通的民事赔偿,需等刑事案件结束后,再谈赔偿问题比较好,至于具体数额,公司会进一步与死者家属协商。“

孙国富生前买了3份保单

家属昨已拿到78万元赔款

记者了解到,由于受害人生前投保了三份保单,昨天下午4时,保险公司已登门为受害家庭送上78万元巨额赔款。江苏熙典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罗利军指出:受害人自己投保的寿险赔偿,与致害方应当承担的赔偿,两者之间不冲突。

据了解,受害人孙国富生前曾购买保险。4月14日下午,其妻方女士向保险公司报案。经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受害人孙国富系该公司客户。

记者了解到,孙国富生前曾在中国人寿购买三份保单,分别为重大疾病保险、两全分红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中2006年1月由其妻子方女士作为投保人为孙国富在南京市分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2007年5月由方女士作为投保人为孙国富在南京市分公司投保了分红型保险。此外该被保险人在镇江句容还有一份88型终身保险,1997年10月由孙国富本人投保。

由于事件发生后,社会反响巨大,保险公司对理赔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理赔部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在短短1天时间内完成了投保情况核实、理赔手续报批,于15日下午到受害者家中履行相关签字手续,送上巨额赔款。记者辗转多方打听得知,这一赔偿总额高达78万余元。

在这起事件的赔偿问题上,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认为,肇事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附带民事赔偿。民事赔偿方面可分三方面,肇事者、肇事者单位和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而肇事者是公交司机,且驾驶公交车撞人,公司在管理上有漏洞,如果肇事者没有经济赔偿能力,那么赔偿由公司相应承担。在索赔方式和程序上,崔律师认为,第一步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及交强险部分,最高可赔11万。其他赔偿包括抚养、赡养、丧葬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也可纳入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家属也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商谈赔偿事宜是否要等刑事案件结束以后才能商谈赔偿?崔律师说,这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中北公司方面提出等刑事案件结束后再商谈赔偿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协商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协商,对赔偿问题,死者亲属情绪比较激动可以理解,但仍需冷静。

中北车场严查每辆公交车进出

“签过单了吗?“记者在中北巴士公司红山路场站门口看到,每当看到一个比较陌生的面孔,门卫都会上前询问。“被问的时候,心里觉得怪怪的。“一位被询问过的司机告诉记者,猛地被这么一问,便突然感觉自己与单位“生分了“。“其实光是询问不能解决问题。“另一位司机说,高峰时场站每天有1000多辆车子进进出出,不仅“问不过来“,也“问不出什么“。而且若是问多了,还会延误车辆出场时间。而车辆出场晚了,线路上的乘客们就得多等。记者从中北巴士公司了解到,目前中北巴士公司的保卫科正在细化场站的安全保卫措施,近期将会拿出具体的方案。

新闻延伸

电风扇没擦干净要扣50元

中北公司管理“不够人性“?

“王建强的做法太偏激、太不应该,给我们公交司机‘抹了黑’。“曾经与王建强共事过的同事,在谈到昔日的“队友“时摇头叹息。不过,在谈到自己的现状时,司机们同样无奈。在驾驶员中,流传着一个顺口溜:“拿的是人民币,扣的是美金“。“电风扇没擦干净,负责打扫的驾驶员要被扣50元。“

一位才跑不久的司机告诉记者,公司每个月要对车辆检查两次,像少了螺丝钉、地上有小纸片等情况,一般都要被扣钱,一个螺丝钉就要扣25元。而且公司还规定,一个月如果超过规定的用气数,超一个值,扣3元;省一个值,奖励2元。如果驾驶员闯了红灯,除了车管所扣罚的200元外,单位还要再扣150元。虽然公司有具体的扣罚细则,可驾驶员的基本工资只有840元。每个月即便是“满勤“,每个人每个月能拿到手的也就2000-3000元不等,更不要说驾驶员们起早贪黑的那份辛苦。在采访中,很多驾驶员都觉得,扣罚是应该的,但频率能不能“少点“?

“如果让驾驶员随心所欲地开车,是不是‘怨言’就会变少呢?“面对驾驶员们的埋怨,中北公司也很无奈。据介绍,在上世纪80年代,公交驾驶员们确实很“牛“。因为无论驾驶员们如何开车,每个月总能拿到800元的固定工资。而随着公交“市场化“,要求驾驶员们“多劳多得“,“扣罚“也便开始多了起来。“很多驾驶员仍没有适应公交市场化的运作。“

记者从南京各公交公司了解到,刚开始“闯红灯罚100元“的时候,很多驾驶员会到单位找领导“要说法“。直到现在,很多驾驶员也认为这样的做法“很伤员工的感情“。而作为“企业化“了的公交公司,只能通过“渐进式“的方式,让员工们慢慢适应这种变化。“不过闯红灯、逆向行驶这些肯定要重罚,这是在拿乘客的生命开玩笑。“公交公司的一位“老员工“告诉记者,因为公交的服务不到位,乘客们就会有怨言。而不加强管理,不在卫生等小的方面提醒司机“注意“,公交的投诉就会更多。记者从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也了解到,在去年的投诉中,排在前两位的均与公交有关,第一是公交不准点,第二是驾驶员的服务。

市民蔡宝奇先生每天都坐公交车上下班,他觉得,公交司机平时很辛苦,在工作过程中容易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市民们能理解,但心里有不满的情绪,应该想办法同管理方协商解决。而像王建强那样,将积怨发泄到无辜的市民身上,这种做法让人不齿。同样的,市民魏先生也觉得,公交确实存在问题。魏先生平时开私家车上下班,他说平时确实会看到公交实线变道、强行“插队“,进站不靠边停等现象。“其实驾驶员不应该只是‘技术工’。“魏先生说,很多时候,他和同事们会感觉到,公交驾驶员仅仅觉得只要顺利开完一趟班次,就可以了。其实在市场化的今天,公交驾驶员更应该是“复合工“,应该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徐媛园   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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