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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成都汽车保险不可投机取巧,事实告诉您如何投保更安心

  • 时间:20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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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成都地区的私家车数量非常多,交通也越发显得拥挤。在成都的某些地区,有些车主在发生了一些较小的交通事故后,出于怕麻烦的心理,往往选择进行私了。他们觉得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节省时间,避免了交通拥挤;另一方面也会减少自己的出险次数,在续保成都汽车保险时能够获得一定的优惠。虽然车主朋友产生这样的想法比较容易理解,但是往往也由此会造成一些纠纷,引发不必要的损失。让我们通过几例实际案例来为大家讲述一下事故“私了”,给车主朋友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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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

案例一:王先生一次驾车外出,不巧与另一车发生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对方车主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王先生考虑自己已经投保了成都汽车保险,加上当时交通比较拥堵,出于怕麻烦心理且考虑损失不大,便与对方约定责任自负。但当王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 “未经保险人同意,擅自放弃向第三者的追偿权”为由,拒绝赔偿。

案例二:陈先生的情况与王先生类似,但是对方全责,而且事故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对方赔偿陈先生1000元并自行修理,修理费多少不再与对方有关。但没有想到的是,事后修理费用竟然高达2000多元。而当陈先生就超出的1000元的部分向所投保的成都汽车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拒绝赔付,理由是:陈先生已经与对方达成了损失赔偿协议,获得了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再对车辆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解析: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根据王先生的情况,由于王先生在事故后放弃了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而陈先生的情况是与对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中,规定了超过1000元的修理费,对方不负责,这就意味着陈先生主动放弃了超额部分的索赔权力。同样,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赔偿权力的,不能再要求保险人赔偿。从这样的规定中,车主朋友们应该可以明白,遇到交通事故全权进行“私了”,并不是明智之举,而应该积极联系保险公司,酌情处理。

平安车险专家提醒各位车主,一旦出险,千万不要自行决定放弃对第三者的追偿权,否则保险公司将有权拒绝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可拨打平安服务热线95511进行相关业务咨询,以免发生车主本已经投保了成都汽车保险,却因为自己的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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