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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碰自赔”近期出台 合肥市已提前实施

  • 时间:20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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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的两车相碰事故,由于涉及到双方不同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单证材料等往往需要往返于两家保险公司,当事车主也费时费力。这一现象有望在年内得到解决,据相关媒体报道,保监会有关人士此前透露,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近期将公布实施

而记者采访时获悉,合肥市自今年初已经开始实行“互碰自赔”,目前已受理了约21000起事故,平均每天近70起。

据了解,所谓“互碰自赔”就是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当事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奔波。有关数据显示,合肥道路里程、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随之带来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其中轻微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84.1%,这些交通事故车辆如果不快速撤离道路,必将加剧道路拥堵的状况和拥堵时间。

目前合肥市实行“互碰自赔”的主要是两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北区位于北二环,南区则位于金寨路。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只要是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均投保交强险,并且不涉及人伤、没有物损,符合“快速出单”条件的纯车辆事故,事故发生地点在市区二环以内的本市车辆,均可以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直接办理,通常在24小时以内便可获得赔偿。据介绍,市区多数保险公司已在服务中心设点处理理赔业务,即便是少数公司尚未设点,基本上也可以委托办理,不少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甚至不局限于2000元以内。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 伍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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