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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互赔 事故理赔更便捷

  • 时间:20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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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日起,《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在简化消费者理赔程序的同时,也给保险公司提出新的难题。据了解,目前在《办法》实施后,事故理赔将变得更加便捷,有利于避免重复报案、一案多赔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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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避免重复理赔

据保险公司的一组调查统计数字显示,车辆财产赔款平均金额是2700元~3300元。业内人士表示,除去一些大额赔付,大部分出险案例的赔款金额在2000元以内,这也就意味着超过50%的案例符合“互碰自赔”条件。

《办法》实施后,将为车主大大缩短保险理赔时间。车主出险,在第一时间报警、打电话给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后,就能定损处理事故,不再需要等待双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

多年负责车险理赔工作的宋先生表示,在目前车险理赔的过程中,普遍存在一案多赔的现象。而《办法》的实施可以避免重复理赔,对保险公司而言,是一项相当实用的政策。

现场定损考验个人道德

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交强险理赔手续的不断简化,商业车险的理赔服务也会逐步改善。“互碰自赔”是财险公司很早便思考过的理赔办法,但由于商业车险涉及不同公司的利益,《办法》的实施可能引发一些公司受益、一些公司吃亏的现象,因此一直没有实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办法》对消费者的利好已经明确,目前最关键还是对保险公司制定新的规定及细则,包括此后保险公司之间结算的方法、周期等。此外,事故双方如何在事故现场判断财产损失赔付在2000元以内也是一个问题,以及不足2000元时对金额的判定,这无疑加大了对定损员的道德考验,毕竟100元~1999元都在2000元以内。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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