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阶段养路费5月4日起按尾号返还
今日,第二阶段养路费返还工作正式开始。今起至5月31日期间,车牌尾号1、6的车主可到养路费征稽机构窗口,通过POS机刷卡人工办理返还业务,当场到账。
4月24日,养路费第一阶段集中自动返还已提前完成。据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提供的数据,4月16日至24日,共有114.8万机动车车主陆续通过工商银行牡丹交通卡收到了应返还的养路费,返还总金额4.85亿元,返还率达99.3%。全市应返还的养路费总数为15.18亿元。
今日起至9月30日,养路费返还进入第二阶段,车主需到征稽机构办理。路政部门将按不同尾号,分号分时间在各征稽机构通过POS机刷卡,人工办理返还。
对于同一户名下有多辆机动车的车主,可任选一辆机动车尾号办理养路费返还手续。未能按期办理的车主,办理时限将延长至12月20日。
■返还细则
●返还时间
尾号返还时间
165月4日至5月31日
276月1日至6月30日
387月1日至7月31日
498月3日至8月31日
509月1日至9月30日
●涉及人群
1.单位
2.未能采用集中方式返还的机动车车主,包括变更返还方式的车主、第一阶段返还不成功的车主、持有北京地区驾照但并未申领工商银行牡丹交通卡的车主,或同一户名下有两辆以上机动车的车主。
●所需证件
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工行北京市分行卡、行驶证原件、及本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的上述证件复印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持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并载明本单位开户银行、行号、账号及联系电话的单位介绍信。
●提醒
同一户名下机动车有欠缴养路费的,需补齐欠费后方可办理养路费返还手续。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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