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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见费出单”模式酝酿已久 陆续实行

  • 时间: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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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初,北京率先实施了车险销售“见费出单”模式,车主只有在缴费之后,才能从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拿到正式保单。随后,各地都研究尝试车险销售“见费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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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望奥运后推行

上海保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上海车险市场有别于其他省市,实施“见费出单”需要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机动车信息平台的技术配套。同时,相关部门还在抓紧研究将商业险和三责险承保工作加入平台,计划与“见费出单”一并推出。 

福建:9月1日起所有车险业务将“见费出单”

9月1日开始,福建省各财产保险公司将统一实行车险“见费出单”制度。今后车险业务只有一次性缴纳了全部保费才能拿到保单,保险合同才正式成立。 

山东:10月1日首先在济南试点

为规范车险市场,解决虚挂应收保费问题,山东省将实行“见费出单”制度,从10月1日起,首先在济南展开试点。届时,凡不能实现“见费出单”的保险公司,必须停止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业务的经营。 

小贴士:

“见费出单”最大的作用在于防止保险中介挪用或吞没车险保费,彻底消除车险保费的应收问题。对车主而言,保险公司拿到了保费,就不会在理赔时再发生扯皮问题,把没收到保费作为不予理赔的借口。 

名词解释:

“见费出单”--即保险公司财务系统或核心业务系统根据全额保费入帐收费信息,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后,业务系统方可生成正式保单,这一制度将在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上同时实施。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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