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全国交通违章查询

热门车险资讯

  • 1
  • 2


北京市即将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

  • 时间:2009-02-19
  • 文章来源:
  • 【字体:  

2月16日下午,北京市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市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北京市副市长、市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黄卫等领导出席了大会。
》》》车险直通车,尊享免费道路求援无限次!

据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我局局长宋建国介绍说,随着道路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以及对酒后开车等违法行为的严格查处,北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下降。2007年、2008年分别减少191人和196人,但交通安全工作仍然面临巨大压力,形势严峻。

据我局统计,今年以来,截至2月14日,近50天时间,北京共新增机动车7.3万辆,平均日增1466辆,总量已达356万辆;新增驾驶员6.5万人,平均日增1302人,总量已达520万人。

宋建国说,2009年以来,交通事故死亡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部分区县上升明显。至2月14日,北京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同比增加4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而交通违法肇事突出,特别是酒后驾车事故有所反弹。今年以来北京发生的三起一次死亡3人事故,都是酒后驾车造成的。

另一方面,远郊地区安全设施缺失,重大安全隐患和风险突出。今年以来,远郊区县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的66%。此外,外埠人员、外埠车辆交通事故多发。今年以来,发生涉及外地人的交通死亡事故占总数的62%;外地车的死亡事故起数占总数的20%。

据我局调查,一些专业运输单位仍存在突出的交通安全隐患,暴露出部分单位交通安全制度和领导责任不落实,对司机的教育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情况,北京市贯彻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即日起全面排查整顿首都交通安全隐患,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为确保给百姓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将深入细致摸排六个方面的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危险点段、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监控设备、信号灯等设施缺失;公交、旅游、出租、长途等专业客运企业,及专业货运和危化品运输单位隐患;违法超标、发生亡人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各种“小、散、新”社会单位;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校车安全状况;发生责任事故、记满12分,及存在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重点驾驶人;大客车、大货车、危化车、农用车等重点车种和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

宋建国称,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淡薄、屡次违规违法的驾驶员,要集中办班教育,严重者坚决调离岗位,运营单位坚决取消资质,并纳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重点车种将全部纳入户籍化管理,由基层安委会组织强化日常监管;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要强制解体;逾期未年检的,绝对禁止上路行驶、督促检验。农用车、拖拉机,均须粘贴反光标识。

在这次安全大检查中,相关部门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拉网式排查。各系统、各单位将对所属车辆、驾驶员开展自查自纠,逐车、逐人见面,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书。隐患突出和整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问题严重者有关领导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北京市安监局、建委、交管局和运管局已决定对赛利德工贸公司等12家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停车整顿,并限期拿出整改措施。屡次超标者,将被清理出首都运输市场。

针对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区县和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尽快整改落实。今后北京市将在科技、设施建设方面,向郊区重点倾斜,进一步提升郊区交通安全控制能力,各类安全设施将与道路同设计、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擅自开通。

此外,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酒后驾驶、非司机开车、闯红灯、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我局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查处,充分利用电视监控、违法监测、移动执法车等科技手段,保持执法力度。针对酒后事故反弹问题,我局将把严查酒后开车作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杀手锏”,组织全市性和区域性统一行动,严查严管酒后开车的违法驾驶员,凡酒后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一律终身禁驾,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的,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为确保全国“两会”交通和社会交通的安全顺利,北京将严整“摩的”和非法残疾人三轮车,全面启动疏堵治堵工程,使交通拥堵不加剧,重点地区有所缓解,对直接服务“两会”的机动车和驾驶员逐一检查审核。28处春运检查站对车辆的检查工作,将持续到全国“两会”结束,并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进出京的7座以上客车和大货车、危化车要逐一检查登记。同时,加强与周边省市交管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护城河工程,加大对进京车辆的宣传和查控力度,增强外地驾驶员的安全守法意识。

北京市副市长、市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黄卫在会上强调:“当前首都安全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交通,要狠抓思想认识到位、狠抓安全责任到位、狠抓安全措施到位、狠抓检查落实到位,今后北京各部门、各系统要层层签定责任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整治安全隐患,发生重大事故的,实施责任倒查,谁签字、谁就要负责!”

来源:腾讯

》》》平安网上车险,1分钟车险报价还有更多惊喜!


打印此文 】【 收藏此文 】【 关闭窗口